兴化市司法局“1+2+3+N”组合拳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
发布时间:2024-05-30 11:04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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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,兴化市司法局为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高质量完成出庭应诉工作,打出“1+2+3+N”组合拳,切实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,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地生根见效。
一项意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“应出尽出”。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纳入法治政府考核体系,出台《关于防范化解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的意见》,明确以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,市政府市长、分管市长或党组成员出庭应诉。以乡镇(街道)、部门为被告的案件,乡镇(街道)、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。
两张清单助推出庭负责人做到“出声出彩”。印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“正面清单”及“负面清单”,“正面清单”涵盖出庭负责人“庭前准备工作、庭审期间陈述、庭后开展救济 ”全过程,“负面清单”提示出庭负责人避免出现“随意发言、消极应诉、不履行督促职责”等情况,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,助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。
三项机制保障出庭工作制度实现“常态长效”。一是做好机制建设,建立健全“庭前报备,庭中监督,庭后提示”工作机制;二是完善提醒流程,持续实行“应诉抄告、风险提示、案件通报”等工作流程;三是坚持府院联动,与法院建立日常联络机制,充分发挥“兴化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”作用,积极探索“前端预防、中端化解、末端稳控”的行政争议多元调解模式,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。
N家单位共建信息共享平台做到“互联互通”。兴化市司法局与全市55家单位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联系机制,方便与N家单位围绕行政应诉工作及时沟通案件情况,为进一步传递信息,提升应诉工作质效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。